潮阳位于广东省东南部,濒临南海,东晋隆安元年(公元397年)置县,1993年4月撤县设市(县级),2003年3月区划调整设为潮阳区、潮南区,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,撤销原潮阳市人民法院,设立潮阳区人民法院和潮南区人民法院。潮阳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正式成立运作,是国家审判机关,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,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,对潮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潮南区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,汕头市西南部,东临南海,西接普宁市,南临惠来县,北隔练江与潮阳区相望。潮南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正式挂牌运作,是国家审判机关,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,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,对潮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现辖区面积599.86平方公里, 10个镇、1个街道,232个村(社区),总人口134.65多万人。